关于珠海社保理赔问题,急急`!!病魔缠身的花季女孩乞求您的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9:42:42
我是一名外来珠海的务工人员,进厂时公司帮我们买了社保,已经快有7个多月了.前段时间一个噩耗降临在我头上,我在体检是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必须住院动手术.手术费最少是(50000元以上)但那昂贵的医疗费用根本不是我这个打工族可以支付的起的.也不是在农村的家可以负担的起的.后来我听同事说社保可以帮我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我想请问一下社保可以理赔多少医疗费用?理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对个人有什么要求? 渴望您的详细答案....
谢谢!
还有就是珠海的社保是不是只能在珠海用,能到广州去用吗?
在珠海有没有治疗此种疾病的医疗机构没有>

你打12333吧/权威一点

很理解你现在的状况,别急!!
具体的情况在百度上是帮不了你太大的忙的,应该先打12333然后再按照相关的步骤去办理。
下面转两个网友的帖子,希望可以帮的上你。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 12333
坐1路、2路、4路、5路、6路、7路、8路、10路、11、13、15、26、32、55、201、206、207、602、605、609路在“香洲总站”下车后对面即是

服务网点
1.香洲办事处--地址:香洲紫荆路323号
2.斗门办事处--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
3.金湾办事处--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清湾西路保安公司二楼;
4.拱北办事窗口--地址: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2037号;
5.南湾办事窗口--地址:南屏南湾北路35号;

职工个人门诊、购药及住院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直接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C卡结算,超出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三日内,应由患者家属或委托人凭医疗保险卡到社保中心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者,社保中心有权拒绝保险其医疗费,特殊情况除外。每月十五日至二十日,出院的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卡、住院诊断书、《住院医疗收费名词表》收据到社保中心报销其医药费。申请门诊慢性病管理的职工应先到社保中心进行登记,待社保中心通知其进行医疗鉴定。
统筹基金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第一次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累计起付标准为15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分段按比例支付。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
住院医疗费10000元以上至25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2%;
住院医疗费25000元以上至50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
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每段增加5个百分点。按规定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0%(退休人员85%)。